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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名稻农因为冒充陆路交通局官员和警官敛财,被判入狱26年9个月以及罚款3万7000令吉!

现年56岁的被告阿兹南奥斯曼,涉嫌在2018年至2023年2月在亚罗士打欺骗受害人多达12人, 造成总额3万2200令吉损失,而触犯了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受害者多数是来自乡区的老人。

56岁的被告虽然因为年龄不必鞭笞,但如果他无法缴交罚款,就得以5年11个月替代。当事人日前在第三和第二推事庭分别面对7项和6项指控,而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委任诺伊美莱及罗希达作为他的律师。

哥打士打县警区主任阿末苏克里之前发文告指出,被告涉嫌冒充陆路交通局官员,自称可以协助受害者以低价购买拍卖的摩多,可是受害者交付现金后便失联。

不但如此,当事人也曾冒充警官向被扣留的嫌犯,声称自己能够协助嫌犯获释,结果收到款项后就失联,嫌犯并没有获得释放。他说,警方是在上个月19日下午约6时30分,在米都钢沙路一带逮捕他。

这件事警惕我们便宜莫贪,必须通过正确或官方的管道来买摩多,否则就会步当事人和涉案人士的后尘,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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