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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马路上的路洞真的是避无可避,加上照明不足很容易会出意外。一名本地男子3年前便因为这样而摔倒受伤,最后入禀法庭成功索赔RM721,000。

原告是49岁的拉扎里,他在2021年2月11日晚上10时左右,从巴西古当马赛城前往檀香园期间不小心撞及路洞导而摩哆失控摔倒。

根据报道,除了路洞,涉事的路段也因为照明不足导致原告发生意外。事发后,他因为不满决定入禀新山地庭,向柔佛州政府的基建特许公司——沙夫瓦(马)私人有限公司(Safwa Global Venture (M) Sdn.Bhd)索取赔偿。原告也曾经向负责公司以及州政府提出诉讼索赔,不过他在2022年5月16日撤回了对州政府的诉讼申请。

新山地庭法官莎兹丽娜昨日裁定,有关公司需赔偿受伤骑士共RM721,000。她说,原告所提出的佐证资料,证明该公司在上述事故中有疏忽,因为意外事故后到2022年9月29日,一直都没有人修复有关路洞。

法官说,涉事公司的辩护陈诉矛盾,虽然一开始时坚称他们没有在该路段看到任何坑洼路洞,但之后又改口说因为公共工程建设而出现路洞。

由于涉事公司没有履行维护相关道路的职责,所以需要根据1956年民事法律法令第7(3)条文做出赔偿。原告最终获得RM352,947.33的特别赔偿金,以及RM368,000的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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