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内贸部将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6条文下推出新条例,禁止外国注册车辆加注政府提供补贴的RON95汽油,以进一步加强对汽油补贴漏洞的管控和执法工作。内贸部长拿督阿米占表示,该条例目前正在制定阶段,预计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现有条例,即1974年供应控制条例第12A条文,现行规定仅禁止向外国注册车辆出售受补贴的RON95汽油,而法律行动的对象只能是油站业者,外国车辆的车主或司机则无法受到法律制裁。
阿米占阐明,新条例的引入将弥补这一法律空白,未来执法机构不仅可以对违规的油站采取行动,也能追究涉及违规的外国车辆车主或使用者的法律责任。他表示,新条例旨在强化汽油补贴的管理机制,确保RON95汽油补贴能够真正惠及目标群体。
阿米占也提到,政府在落实Budi95汽油补贴计划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综合性举措以改善管理。其中包括针对斗湖和印尼边境地区频发的汽油走私问题的打击行动。这项补贴计划由财政部负责政策设计和总体实施框架,而内贸部则承担补贴汽油管控系统的监督和零售端的执法任务。
阿米占补充道,Budi95汽油补贴计划不仅确保汽油补贴的分配更加精准,最大限度地保障目标群体的利益,同时也帮助政府遏制汽油补贴的滥用现象,以及沿边境地区日益猖獗的汽油走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