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计划修正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以赋予地方政府更广泛的执法权限,包括针对共管公寓和组屋等分层住宅区内的废弃车辆采取行动。目前的法律框架限制了地方政府在私人分层住宅区内的执法能力,除非获得联合管理机构(JMB)或管理机构(MC)的正式申请或合作。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艾曼阿蒂拉透露,这项修正工作正通过全面的协商程序推进,并涉及多个相关部门与机构的合作,包括交通部、陆交局(JPJ)、大马皇家警察(PDRM)、环境局、各州政府以及地方政府。这项修正旨在扩大地方政府的执法权限,涵盖更多类别的地方政府,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适用的区域范围。
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和2015年分层管理条例(管理与维修),联合管理机构和管理机构承担着管理和监管共享财产的全部责任,其中包括针对废弃车辆的处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管理机构常常无法有效应对长期废弃、无车主联系的车辆问题,这尤为突出,因为目前缺乏明确且高效的处理机制。
废弃车辆问题不仅占用了公共停车位,还对社区环境和居民的安全带来负面影响。这也导致许多共用区域面临拥堵、卫生和治理难题。
为应对这一问题,政府正探讨引入333法令第65条文(移除故障和废弃车辆)作为填补工具,以简化废弃车辆的处理流程,从而避免以往必须通过耗时司法程序才能处理的局面。这一措施有望加速移除或处理废弃车辆,同时减少相关机构的行政负担。
此外,政府还计划通过陆交局推出的电子注销系统e-Dereg,为自愿注销旧车提供全新选项。计划于2025年3月启用的e-Dereg系统,将为车主提供比传统方法更快捷和用户友好的报废流程。
若修正获批,通过完善的法律框架和更高效的管理机制,不仅将大幅改善全国分层住宅区的车辆管理问题,也将显著缓解主要城市长期存在的停车位不足和闲置或损坏车辆积存等矛盾,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并优化社区资源的使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