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交局(JPJ)总监拿督艾迪法德里日前透露截至3月12日,在513,679辆按规定需安装车速限制器(SLD)的商用车辆中,仅15%(74,552辆)已向当局完成安装通报。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比例与交通部长陆兆福在去年12月公布的48.37%合规率存在明显落差,但当时并未进一步解释统计口径。外界不排除两者差异源自“已安装”与“已完成验证/通报”的定义不同,或是将原厂配备车速限制器的车辆(含出厂或后期改装已完成)与尚需加装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车辆混合计算所致。

车速限制器规定自10月1日起强制执行,适用范围包括总重量超过3,500 公斤的货运车辆,以及总重量超过5,000 公斤且载客人数超过8人的旅游巴士与长途巴士。

按现行规定,已配备由原厂配件制造商安装且限速为每小时90公里的车速限制器的车辆,车主需提交由原厂配件制造商出具的车速限制器功能验证单。若为购车后加装,则必须提交由陆交局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车速限制器功能验证单。

相关文件需随车备存以供执法查验,并须每两年更新一次,确保装置持续正常运作。此外,参与验证的各方还需将车辆的验证单与功能报告上传至陆交局线上系统作为记录,并按周更新。

艾迪表示,目前仍有85%(439,127辆)车辆尚未向陆交局通报车速限制器安装情况。当局已于10月1日至3月12日展开专项执法行动,并将在开斋节期间持续加强检查,车速限制器验证证书也将列为重点查验项目之一。

艾迪指出,在上述期间共检查111,743辆商用车辆,其中8,924辆因涉及车速限制器合规与功能相关的各类违规问题。

艾迪补充,合规率偏低的原因之一,是部分企业申请延后安装,因无法取得本地硬件,需安排至海外进行安装作业,导致整体进度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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