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兼财政部长安华表示,考虑到Tesla和Starlink Internet Services Malaysia Sdn Bhd能够为国家带来的利益,他宣布允许这两家公司以百分之百外资的形式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
安华在10月31日的一份书面议会回复中表示,通讯及数码部通过 MCMC向Starlink发放了豁免证明,以向马来西亚用户提供卫星互联网服务。

Starlink Maaysia于2023年7月17日获得了Network Facilities Providers(NFP)(I)和Network Services Provider(NSP)(I)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
安华也表示,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法令588),NFP(I)和NSP(I)许可证持有人的外国股本持有量限制为49%,这是许可证的特殊条件之一。然而,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有权根据MCMC的建议和评估,允许许可证持有人持有100%的外国股本,而且Starlink已申请豁免许可证的外资限制。

至于特斯拉,这与政府允许现有和新公司在制造业进行新项目、扩展和多元化,并允许外国公司100%拥有所有权的决定是一致的。Tesla Sdn Bhd是Tesla在马来西亚的分公司,于7月20日正式开始在马来西亚运营。
安华回应了国会议员Datuk Seri Hamzah Zainudin(PN-Larut)的提问,他要求政府证明为什么没有强制要求本地股权持有,并且为什么这两家公司被豁免。
通讯及数码部部长法米在7月20日的一项公告中表示,马来西亚颁发了许可证,允许Starlink在本地提供互联网服务。这使得马来西亚成为第60个接受Elon Musk拥有的卫星互联网服务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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