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自8月1日起在部分大道实施为期三个月的“最低建议车速”实验试点,联合马来西亚大道局(LLM)、PLUS Malaysia Berhad及SKVE Holdings开展,旨在缓解长期存在的霸占超车道问题,提升整体通行效率。试点将持续至10月31日,其间将通过沿线观测与公众反馈收集数据。
该机制以门架式指示牌显示的车道配置为依据,提供与车道功能相匹配的建议最低车速。双车道路段中,右侧超车道建议最低每小时80 公里,左侧巡航车道建议最低每小时60公里。
在三车道与四车道路段中,最右侧车道建议最低每小时100公里,中间车道按路况分别建议每小时80或60 公里,最左侧车道维持每小时60 公里。
相关标示仅供参考,不构成强制性最低限速,现行最高限速及各类车辆(尤其是重型商用车辆)的法定限速规定依然有效。在暴雨、能见度低、严重拥堵、事故或养护封闭等不利条件下,驾驶者亦无需遵循建议值。
本次试点覆盖巴生谷及西海岸三条高密度路段,分别为北上方向的 PLUS E1 丹绒马林(Tanjung Malim)至美冷( Behrang )路段(KM400.1至KM388.0)、SKVE E26亚依淡 (Ayer Hitam) 收费站至太子城(Bandar Saujana Putra )路段(KM9.6至KM16.7),以及北上方向的 PLUS E2 斯黛尔镇(Bandar Ainsdale) 至汝来(Nilai )路段(KM267.8至KM278.8)。
MIROS指出,试点的核心在于提升车道纪律,抑制慢车长期霸占超车道所带来的连锁风险。当超车道内车辆以较低车速巡航时,后车往往被迫频繁刹车或变道,形成速度骤变与车速差扩大,既增加车祸概率,也更易诱发“幽灵塞车”,进而影响干线通行能力与道路安全。
需要提醒的是,依据现行法规,霸占超车道妨碍通行仍属违法行为,相关违规者可被处以最高RM 2,000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