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日起,《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号法令)修正案将正式生效,针对路霸行为及“飙车族”相关违法活动的处罚将显著加重,最高可包括监禁。

陆交局(JPJ)高级执法主任拿督莫哈末基菲里表示,修正案已获国会通过。在部门收到总检察署的意见反馈后,目前正等待最后的宪报颁布程序。

基菲里进一步说明,修正内容将为执法与调查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尤其有助于执法人员依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a)条采取行动。

新条文将强化对非法飙车、路霸以及危险骑乘或驾驶等行为的取缔力度,并为执法机构提供更具约束力的法律工具,以应对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人士。

基菲里强调,“飙车族”问题具有全国性影响,执法必须持续且常态化推进。

针对苏丹依斯迈柏特拉机场反复出现的“飙车族”扰民与安全隐患,基菲里表示,陆交局将与警方及其他相关执法单位加强协作,确保整治行动持续进行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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