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新加坡公司董事因涉嫌在未申报货运的情况下,将超过450万公升柴油从大马非法进口至新加坡,分别被判罚款334.5万新元(约1,065万令吉)。51岁的Chua E Hong与48岁的Ng Leok Kwee已就3项违反新加坡《关税法令》认罪。

案情显示,两人涉及在2024年4月至12月期间进口4,527,099公升车用柴油,逃缴约905,419新元(约288万令吉)关税。此外,法院在量刑时也一并考虑另外16项涉及逃缴关税及消费税的指控,相关未缴税款合计约250万新元(约797万令吉)。

事发时,Chua担任CNC Petroleum与PS Energy董事总经理,Ng为执行董事,两家公司同属PS Energy Group,主要向新加坡客户供应燃料。新加坡关税局在声明中指出,两人于2024年初策划以更低成本从大马采购柴油,并在未进行必要申报、亦未取得货物通关许可的情况下,将燃料进口至新加坡。

具体操作上,CNC从柔佛边佳兰的供应商油库码头购入柴油,再由船舶运抵新加坡水域,并在Selat Pauh 石油锚地多次转驳至两艘较小船只,随后运往本茱鲁码头卸货,转入油罐车后配送至本地客户。

调查资料显示,Ng负责统筹船舶与油罐车的调度,以及柴油的收集与转运。新加坡关税局在接获关于未申报进口的情报后展开调查,最终揭发相关运作。

涉案柴油在未缴清关税与消费税的情况下流入市场销售,使公司得以通过逃税拉高利润。根据新加坡《关税法令》,以欺诈方式逃缴关税或消费税,最高可被处以逃税金额20倍罚款,并可能面对最长12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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