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两张在柔佛Nusa Sentral加油站拍摄的照片在网上疯传,显示一辆新加坡注册车辆不仅加注RON95汽油,还将汽油装入容器中带走,引发公众热议。

对此,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柔佛分局(KPDN Johor)已针对此事件展开调查,并在其官方脸书专页发布执法行动视频。视频显示,执法人员已前往涉事加油站展开现场调查。

KPDN Johor在贴文中指出:“2025年8月4日(星期一),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加油站,调取闭路电视录像,取得涉事车主的交易收据,并与加油站业者会面,向其发出严厉警告,提醒其必须提高警觉,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当局表示,已根据《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开档调查。一旦罪名成立,涉案个人可被判不超过马币10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若属再犯者,罚款可增至不超过马币300万令吉,或监禁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

涉事公司亦可能面临最高马币200万令吉罚款,若为累犯者,则可被罚款最高马币500万令吉。

当局也借此机会提醒全国加油站业者,必须履行责任,禁止任何外国注册车辆购买RON95汽油。此类补贴汽油仅供大马公民使用,违规者将受到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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