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籍司机因违规为新加坡注册车辆加注受补贴的 RON95 汽油,日前在大马地方法庭被判罚款 RM20,000,若未缴付则以监禁三个月替代。
主审法官宣判,被告为一名五十多岁的男子,同时为涉案车辆的车主及驾驶者,当庭认罪并在同日缴清罚款。
内贸部(KPDN)执法人员在4月9日执行行动期间,于一处加油站当场查获该名新加坡籍人士为新加坡注册车辆加注RON95汽油。经调查,执法单位认定其以外国注册车辆购买受补贴 RON95汽油,已触犯《1961 年供应管制法令》。
柔佛内贸部主任丽丽丝莎斯琳达表示,此次成功提控反映当局持续打击受管制物品被滥用与挪用的决心,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并确保国内供应稳定。
当局也呼吁民众若发现疑似燃油滥用行为,可通过官方渠道举报,包括 WhatsApp 019-848 8000、e-Aduan(e-aduan@kpdn.gov.my)、热线 1-800-886-800,或 Ez ADU KPDN 手机应用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