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近日发布了新一轮汽车国家安全标准的草案,其中提出了对车辆加速性能的限制,并对电动车制定了更加严格的安全规范。这些新规旨在提升车辆运行安全,减少潜在风险。
该草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提议,乘用车需要设定默认加速限制,百公里加速时间不得短于5秒。这一要求的核心在于降低车辆因过度加速性能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突发状况中。
对于电动车(BEV)与插电式混合动力车(PHEV),草案明确了多项额外的安全技术要求。例如,这类车辆需配备踏板误操作抑制系统。当车辆处于静止或缓慢行驶状态时,如检测到司机的操作错误,系统将能够自动限制动力输出,并通过清晰的音频和视觉警告提示,防止意外加速,提升使用安全性。
同时,草案要求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必须支持在关键情况下的自动断电功能。例如,当车辆纵向或横向加速在150毫秒内超过每小时25公里的速度变化,或当不可逆约束装置(如安全气囊)被激活时,车辆能够迅速断电以降低后续风险。
电池安全性是整部草案的重点内容之一。电动车需要具备电池状态监控功能,能够对电池的异常情况进行自动检测和记录,并及时向车内人员发出警告。此外,如果电池系统检测到热失控现象,车辆需通过显眼的音频与视觉方式发出警报,提醒乘客采取措施。
动力电池系统需要配备定向泄压装置和压力平衡装置,保证压力释放通道设计合理,确保对车内人员不会构成威胁。而对于长度达到6米或以上的电动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巴士,其设计应确保在电池报警后,电池舱至少能阻止起火或爆炸5分钟,为乘员提供充裕的逃生时间。
驾驶辅助系统部分,草案提出要求,配备此类技术的车辆在使用前需对司机资格进行验证,采取生物识别或账户登录的方式确认其已完成必要的培训。此外,车辆一旦以超过每小时10公里的速度开启组合驾驶辅助系统,需同时通过双重方式监控司机的操作参与度,例如监测手与方向盘的接触情况或检测司机的注视方向。
为降低司机注意力分散的风险,草案规定,当车辆速度超过每小时10公里时,车载娱乐系统如视频播放和游戏功能需自动关闭,以最大限度避免因分心引发的意外。
针对门锁与逃生的安全问题,草案建议所有乘用车需保证车上每名乘员都能通过至少两个不同的车门撤离。各车门(不含尾门)内外需配备机械解锁装置。若车辆配备电子车门锁,当安全气囊触发或电池发生热失控时,非受撞击侧车门需自动解锁,以确保紧急情况下车内人员能够顺利撤离。
此外,对于车窗的规格,草案提出应禁止使用具有镜面反光效果的贴膜,并要求司机视野区域的可见光透射率不低于70%。应急出口车窗必须使用厚度小于或等于5毫米的钢化玻璃,并需保证无贴膜覆盖,从而在必要时可快速破窗逃生。
目前,该草案正处于面向公众和行业的评议阶段,是中国汽车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