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一份被认为来自贸工部的文件表明,从2026年1月1日起,所有进入大马市场的新品牌整装进口(CBU)电动车需满足两个门槛,其售价不得低于RM250,000,同时综合功率必须达到至少200 kW(272 匹马力)。

文件进一步说明,这一新门槛并不影响已经进入大马市场的品牌及其CBU电动车型,也就是说,现有品牌的相关车型仍然可以沿用之前RM100,000的最低售价政策。

然而,最新消息显示,贸工部已对这一规定作出修订,现所有新的CBU电动车均需遵守这一条件,原有品牌不再享有豁免。

在贸工部网站的特许经营授权许可证(AP)栏目中,相关条款的表述也有改动,由原来的“品牌”更改为“品牌/车型”,意为适用于此前未在任何特许代理公司下被批准的新品牌或新车型。

大马汽车协会(MAA)会长莫哈末三苏证实了这一新规以及扩大影响范围的修改。他表示,这一变化来得非常突然,汽车行业需要更多的官方澄清。目前MAA尚未收到任何沟通邀请,这一变化对行业来说完全是未预料到的。

莫哈末三苏补充,目前车企正试图弄清新规的详细细节,尽快推动与贸工部的沟通,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新规的实际影响。他进一步表示,这项规定的调整对汽车行业产生了显著冲击,尤其对那些计划引入新款电动车的车企来说,这样的突然变动无疑增加了难度。

莫哈末三苏强调,推出新车型是一个需要长期规划的过程,从早期的生产计划、物流安排到车型认证,通常需要提前12至24个月完成。很多车企早已启动这一系列准备,而政策的临时调整无疑打乱了他们的节奏。

目前来看,新引入大马市场的CBU电动车,无论品牌是否已经入驻,都需要满足最低售价RM250,000的要求,并达到至少200 kW(272 匹马力)的综合输出功率。仅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批准的CBU电动车可以继续适用RM100,000的最低售价政策。为了避开这一限制,车企可以选择通过本地组装(CKD)模式引入新车型,而这显然是贸工部希望借助该新规推动的方向。

尽管如此,根据现行政策,CKD电动车的免税政策将在2027年底结束,这意味着车企需要慎重评估是否值得在大马投资展开本地生产。此外,对于已经在大马设立业务的车企而言,2026年起新征的5% CBU电动车的进口关税及10%的消费税,数额远低于原定的30%的关税。因此,一些车企有可能选择自行吸收这些税费以维持合理的定价。

假如MAA无法说服贸工部放宽这项新规,那么大马过去几年宽松的电动车市场政策将走向终结。行业期待未来更多更明确的解答,以便根据新规调整发展策略。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