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生悲!12岁男童开车载两名弟妹“游车河”后,如今跟父亲分别在3项罪名下被控上庭。在经过一轮的审讯后,男童的巴基斯坦籍父亲今日表示不认罪!

雪邦警区主任万卡马鲁助理总监表示,涉事的男童会在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39(1)条文(未成年驾驶)下被控;至于53岁的父亲,则会在2001年儿童法令31(1)条文,以及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39(1)条文,允许未成年者驾驶交通工具下被控。

把时间轴拉回到28日晚上8时左右,涉事男童当时在雪兰莪蒲种布特拉英碧安娜花园(Taman Puchong Impiana)住宅区,驾着第二国产Viva载4岁及6岁的弟妹“游车河”,这一幕刚好被当地的女居民发现,而这名居民也拍下了这幕以及截停轿车。

陆交局总监艾迪法德里指出,纵使男童可能有驾驶技能,但不意味着他们可以豁免于法律行动。有鉴于此,他敦促家长看管好孩子,避免未成年的他们在没有驾照下驾驶。

当局早前指出,他们也发出助查通知给男童的父母,等警方完成调查工作后就会传召孩童的家长。

被当场抓包的涉案男童,之后在父亲的陪同下到警局投案自首。

那为什么政府会规定成年人才能驾车呢?专家认为,小孩子心智尚未成熟,反应速度慢,交通意识淡薄,因此不符合驾驶的条件。

另外,汽车专为成人设计,所以操作部件的位置都适合成人,这包括座位的高度在内。设想还在发育中的孩子,坐在驾驶座上必定难以踩到油门和刹车器,加上身高的关系,视线都会被中控台挡住,也因此,不难想象为什么成人才可以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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